多地发布创新医药扶持政策,畅通研产销各环节

5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支持创新医药发展二十一条措施。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检索发现,此前,北京和上海也分别发布了创新医药扶持政策,但北京、上海、广东广州三地的扶持政策各有侧重。
“从目前发布的政策来看,广州主要通过资金支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而北京政策重心在于加速研究导向与审批流程,上海市则侧重于完善多元支付机制。”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大健康专委会副主任解奕炯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这些扶持政策着眼于畅通创新医药研发、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根据不同地区的产业优势又针对性地进行了差异化设计,确保“好钢使在刀刃上”。
此次广州发布的21条措施为推动创新医药应用注入“强心剂”。文件表明,不对定点医疗机构下达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国谈药品等创新药费用,实行单列结算或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予以分值加成。
北京则为创新医药的研发及审批按下了“加速键”。4月17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发布的《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研究型医院,并推动实施“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时限从200日压缩至60日、药品临床试验审批时限从60日压缩至30日”的国家创新试点。
2023年7月,上海发布《上海市进一步完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完善基本医保支持政策,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对创新药械形成多方共担支付机制。
解奕炯表示,因创新医药具有研发难度大、周期长、投入高等特点,依据本地优势给予针对性支持,有助于高效促进产业发展。当前,各地还需加强创新药临床价值研究和科研基础,从全产业链视角出发,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对研发、应用等环节的支持与优化,是推动创新药发展的关键举措。